一、指導單位:
澳門羽毛球總會
二、主辦單位:
廣州市薰風體育用品有限公司
三、承辦單位:
廣東清揚體育發展有限公司
澳門優霸體育用品有限公司
珠海優霸體育用品有限公司
四、協辦單位:
廣州頂德飲料有限公司
清揚羽毛球俱樂部
五、合作夥伴:
芊綠農業發展有限公司
兆群農業發展有限公司
珠海市清揚羽毛球俱樂部
六、醫護協助:
澳門生命拓展中心
七、 比賽日期:
2023年7月30日、31日(周日、周一)
八、 比賽地點:
浸信中學(澳門特別行政區黑沙環中街354號)
九、比賽项目(按年齡分組):
單打項目
(一)U9-10 (2014—2013年出生) 男、女子單打;
(二)U11-12 (2012—2011年出生) 男、女子單打;
(三)U13-14 (2010—2009年出生) 男、女子單打;
(四)U15-16 (2008—2007年出生) 男、女子單打。
雙打項目
(一)U11-12 (2012—2011年出生) 男、女子雙打;
(二)U13-14 (2010—2009年出生) 男、女子雙打;
(三)U15-16 (2008—2007年出生) 男、女子雙打。
注:各項目報名人數/對數上限24人/對,根據整體報名情況,各組別上限數會做出適當調整。
十、 參賽資格:
(一)凡符合上述年齡組別的運動員皆可參加,出生年月以身份證或護照為准。
(二)所有參賽人員必須確保自身身體及情緒狀況適合參加羽毛球比賽,賽前7天內未感染新型流感(包括但不限於甲型流感H1N1、H3N2以及Yamagata系、Victoria系乙型流感等病毒)。比賽期間運動員若出現明顯流感症狀,現場測量體溫超過37.3攝氏度的,組委會有權取消該運動員參賽資格、拒絕其進入比賽場館。
(三)所有項目不可以跨年齡組別參賽(因項目人數不夠開賽而升組參賽除外),可以小打大不可以大打小。
(四)參賽球員比賽時需攜帶附有照片的身份證,若經查無證件者或冒名頂替者,以棄權處理。
十一、 比賽辦法:
(一)採用中國羽協最新審定的《羽毛球競賽規則》和世界羽聯的最新規定執行。
(二)計分方法:決賽前採用直接得分21分一局定勝制,一方先得21分勝,不加分,一方先到11分交換場區;決賽採用直接得分31分一局定勝制,一方先得31分者勝,不加分,一方先到16分交換場區。
(三)比賽分為兩個階段:第一階段為分組循環制,第二階段為單淘汰制(根據具體報名情況,賽制可能會作出相應調整)。每小組第一名出線,進入第二階段。
(四)每名運動員最多只允許參加2個項目的比賽(兼項只能單打兼雙打,不能兼兩項雙打)。
(五)比賽賽程排賽後,於比賽前3天公布於大會指定網站。
(六)參賽運動員在比賽時間遲到5分鐘不出場者(上一場比賽結束時間後開始計時),該場比賽作棄權論處;如有連場則給予適當時間休息(第一階段休息5分鐘,第二階段休息10分鐘)。
(七)在比賽中選手如突發傷病,允許有一次的治療時間,經大會醫生確認不能參加正常比賽的,則該場比賽作棄權處理(對方以現有得分數取勝)。
(八)根據賽時具體情況,裁判長有權調整比賽時間、比賽場地及場序。
(九)參賽者必須是自願參加且身體健康,報到時,須提交已簽署的自願參賽責任及風險告知書。參賽者需注意比賽安全,自行購買意外保險,主辦方不承擔比賽期間任何意外事故的任何責任。
(十)賽事品牌方要求第一天比賽開始上場和頒獎時,必須穿賽事贊助商品牌服裝大合照。
十二、比賽用球:
薰風品牌:薰風50球
十三、報名、報到及聯絡辦法:
(一)所有賽事資訊公佈將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公佈:
1. 賽事系統:華體匯賽事直播系統。
(二)報名
1. 參賽者應採用華體匯系統進行報名,按照系統操作進行報名,不接受電話、傳真等其他途徑的報名;
2.
報名諮詢:澳門63427232(劉女士);
國內15602878833(劉女士);
國內13322866112(李先生);
3. 報名時間: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20日
4. 報名截止後將在網上進行名單公示2天,名單公示過後原則上不再變更;如確實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換運動員,須在公示期內(逾期不再受理)向組委會提出書面申請,由組委會商議後再行決定是否可以更換;
5. 主辦方有權根據實際報名情況提前截止或延後報名。
(三)報名費
l 單打:澳門元MOP200元(人民幣RMB180元);
(注:上一站珠海站比賽當中獲得單打项目冠軍,免除本次單打報名費)
l 雙打:澳門元MOP270元(每對)(人民幣RMB240元);
報名費由網上支付或轉賬支付,以支付成功為確認報名。未繳
費者視為未報名。如境外不能轉款者須聯繫組委會,確認資訊。為避免出現報名後無故棄權不參賽或隨意報名的情況,報名成功秩序冊發佈後不予退費。
十四、獎勵辦法:
(一)獎勵數量:
l 若該項目參賽人數大於等於24人(對),則獎勵前八名;
l 若該項目參賽人數大於等於12人(對)且少於24人(對),則獎勵前四名;
l 若該項目參賽人數大於等於6人(對)且少於12人(對),則獎勵前二名;
l 參賽人數少於6人(對)以下的項目,將不設獎項(此項比賽可能被取消或設表演賽);
l 每項冠軍運動員的教練員與運動員一起上臺領獎。
(二)獎品:
冠軍:球拍(獎牌.證書.球拍)
亞軍:球包(獎牌.證書.球包)
季軍:毛巾(獎牌.證書.毛巾)
殿軍:襪子(獎牌.證書.襪子)
獲得第5、6、7、8名只發證書。
(三)獎金(澳門元MOP):
冠軍MOP400元
亞軍MOP300元
季軍MOP200元
殿軍MOP100元
十五、比賽經費:
各參賽運動員交通、食宿、保險等費用自理。
十六、仲裁委員與裁判員:
由主辦單位統一選派
十七、申訴:
(一)各參賽隊對運動員資格、年齡等提出異議,需遵循“誰舉報、誰舉證”的原則。
(二)申訴時須提交有領隊簽字的書面申請和支撐材料,同時交澳門元MOP1000元申訴費,如申訴成功如數退還。
(三)報名結束後所有參賽名單將在相關公眾號中“內部公告”公示3天,請各參賽人員核對和相互監督。
(四)賽事組委會在公示期間接受各參賽單位對運動員資格的申訴,公示期過後不再接受運動員資格的申訴。公示期間申訴如屬實則取消該運動員參賽資格並不得更改、調整和補充;
(五)比賽中運動員應服從裁判員,裁判員的裁決為最終裁決。對裁判員的裁決有異議者,可由領隊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(未設仲裁時提交給裁判長),並交納澳門元MOP1000元作為申訴保證金。申訴成功,保證金退還;申訴失敗,保證金不再退還,將納入大會獎勵基金。無論什麼原因造成比賽中斷5分鐘(經調解說服開始計算時間)以上者,按罷賽處理,取消該對運動員比賽資格;該對運動員與其他運動員的比賽成績全部取消。賽場一旦出現罷賽,組委會將有權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和追罰。
十八、本次比賽規程解釋權為賽事組委會所有。
十九、未盡事宜,另行公佈。